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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材能〕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莊耀郎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材能〕是劉劭著〔人物志〕卷中的篇名,旨在討論人的材能不同,所宜任之事務亦當不同,領導者要根據人的材能,授以不同的官職,並論君臣之能的差別。
  〔材能〕篇分人的材能為八種:自任、立法、計策、人事、行事、權奇、司察、威猛。材能既殊,任政亦異。具自任之能的人,能任冢宰、領導百官;具立法之能的人,能任司冠,公正無私;具計策之能的人,輔佐三公,變化應事;具有人事之能的人,能任宰佐,諧合內外;具有行事之能的人,司寇之佐,辨事督責;具有權奇之能的人,能任司空,伎巧成藝;具有司察之能的人,師氏之佐,彰是非察善否;具有威猛之材的人,能任將帥,果毅而威風。材能不同,適任則得,失任則失。以統大之材治小則迂;以治煩之材治易則民不便;以治難之材治平則民不安;以治侈之材治弊則殘民;以治新之材治舊則失之虛;以糾姦之材治邊則失眾;以討亂之材治善則暴民;以治富之材治貧則民困。
  以上所論皆人臣之材能,和君主之能不同。人臣以自任為能,君主以用人為能;人臣以能言為能,君主以能聽為能;人臣以能行為能,君主以賞罰為能;君臣所能不同,所以為君的人能領袖群材。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材能〕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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