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臥碑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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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wò bēi |
解釋:
明清時代,在各處孔子廟的明倫堂上立一碑,上刻約束學生不可隨意進出公門及談論國事等的條文,稱為「臥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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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臥碑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方志華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臥碑乃明、清兩代置於學堂旁的石碑,碑上刻有教諭生員的規條。明太祖洪武十五年(1382),頒國子監監規,又頒禁例十二條於天下,鐫立臥碑在明倫堂之左。其內容禁止生員入公門訴訟,亦不許生員論及軍民利病諸事。清沿明制,順治元年(1644),置曉諭生員的臥碑於太學門外;順治九年又頒臥碑文於直省儒學明倫堂。其內容大要有:生員當立志為忠臣清官,留心利民愛國之事;生員不可干求長官,結交權要,希圖進身;生員不許涉入他人詞訟、作證;軍民一切利病,不許生員上書陳言,如有一言建白,以違制論,黜革治罪;生員不許糾黨立盟結社,所作文字,不許妄行刊刻。除以上禁例外,尚有關於教導、課程方面的規定。然而上述禁例與規定,目的在培養唯諾的順民小吏,而非有為有守的知識分子,其源始於明太祖。清康熙年間(1662~1722),且責令各學之教官每月召集諸生於明倫堂,誦臥碑文及其他規定,諸生須環立靜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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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臥碑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