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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債換取自然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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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Debt For Nature Swap |
日期: | 2002年2月 |
出處: | 環境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國際環保團體人替有關國家償還部份外債,交換條件則為該國劃定各種自然保育區。本詞緣起於熱帶雨林大部份位於開發中國家,為保護熱帶雨林,必須有經濟誘因以展開行動,因此美國於1984年提出本作法,依美國「世界資源研究所」估計,全世界外債約一年集中於14個國家,而他們也同時引起全世界三分之二熱帶雨林的破壞。1987年由美國環境團體「國際保育組織 (CI)」展開第一個個案,其為玻利維亞政府償還65萬美金外債,而由玻國政府在其境內亞馬遜河流域內的Bern自然保護區再增設三個""緩衝區"",並組成了一管理基金,截至目前,本作法已遍及15國,約有40個案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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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外債換取自然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