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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師範學院(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方彤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師範學院是實施本科教育,用以培養中學師資的高等學校。除了為普通中學培養師資的普通師範學院外,還有為專門中學培養師資的專門師範學院,如技術、職業、民族、鐵道、藝術、體育、外語等師範學院。
  各類師範學院在修業年限、招生標準、學生待遇方面基本相同。學制定為四年,招收高中畢業生,主要任務是培養各類中學的合格師資,兼顧培訓各類中學的在職教師。
  師範學院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有些專門師範學院由主辦的國務院業務部門主管。
  師範學院的類別不同,專業設置和課程安排亦有明顯區別。普通師範學院的專業設置,基本上與中學開設的各學科相對應,主要有中文、英語、俄語、日語、歷史、數學、物理、生物、地理、體育、音樂、美術、政治以及教育管理、學前教育、學校教育、心理教育等專業。各專業設置五類課程:政治理論、外國語、教育理論、體育、專業基礎和選修課。專門師範學院開設適合培養目標的專業和課程,如技術和職業師範學院設有工業自動化、機械製造工藝及設備、工業與民用建築、家用電器、食品工程等專業;藝術師範學院設美術、音樂等專業等。
  師範學院每學年為五十二週,共計二○八週。各專業的時間分配略有不同,大體上用於課堂教學一三○週,考試十二週,教育實習六週,專業實習四週,科學研究六週,寒暑假三十六週。
  師範學院的招生和畢業生就業,基本上由國家統籌安排,原則上師範學院報考者要經全國統一高等學校入學考試擇優錄取,畢業生要到教育單位工作。但有些靈活的做法,如師範學院可單獨招生、招收保送生、定向招生。
  近年,不少師範學院更名為師範大學,師範學院與師範大學之界線趨於模糊。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師範學院(大陸地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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