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搔頭弄姿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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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sāo tóu nòng zī |
解釋:
搔,用手指梳理;弄,賣弄。「搔頭弄姿」原指修飾儀容。後指故作姿態,賣弄風情。今或指女子賣弄風情,取媚他人。《後漢書.卷六三.李杜列傳.李固》:「大行在殯,路人掩涕,固獨胡粉飾貌,搔頭弄姿。」清.袁枚《子不語.卷一五.屍香二則之一》:「秀姑不從,乃遣所嬖某作餌,搔頭弄姿,為蠱惑計。」清.陳其元《庸閒齋筆記.卷一○.遊泰西花園記》:「乃自同治紀元後,外國妓女亦泛海而來,搔頭弄姿,目挑心招,以分華娼頭纏之利。」也作「搔首弄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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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搔頭弄姿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