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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學校的結構功能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Strukturfunktion der Schule, Structural Function of School
作者: 詹棟樑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提倡「學校的結構功能」的是德國教育家費爾德霍夫(Jürgen Feldhoff),是受美國社會學家帕森斯(Talcott Parsons, 1902~1979)的「結構功能的社會學理論」(Structure Functional Sociological Theory)的影響,把學校看成是社會制度的雛型。從這方面,把學校看成是一種組織,一種社會機構。從社會觀點看學校實際,可以把學校看成是一種相互關係、有規範、有普通社會習性、有期待的制度。
  把學校看成是一種「機構」的觀念,採取民俗學及文化人類學的觀點,認為學校有四項功能:(1)透過行為習性,提出人的行為指導方式;(2)透過消除剩餘精力的方式,來減輕行為的負擔,如消耗體力的運動;(3)利用行為的繼續性,使期待更為堅信;(4)透過外在的支持,使良好行為的形成有可能。
  把學校當成機構的社會,是將規範的制度與人的行為需要的合一,並可掌握學校的運作。學校所顯示出來的意義,是一種完整性的教育,並不只是一個社會的實體而已。
  依費爾德霍夫的觀念及就社會學的概念而言,學校被當成一種機構,必須與社會生活發生連接。又從學校的因素去探討,可以發現學校生活是典型行為發展模式的參照,但如果無結構的概念,社會生活與學校生活就無法發生結構性的關聯。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學校的結構功能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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