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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摩擦定律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law of friction
作者: 王寶璽
日期: 2002年12月
出處: 力學名詞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一般而言 ,摩擦定律指的是庫侖摩擦定律(Coulomb's laws of friction),意即乾摩擦定律(dry friction law)。二物體接觸面乾燥,無任何潤滑劑存在,稱為乾摩擦。由於接觸面粗糙不夠光滑,二物體產生相對運動時,接觸面上會產生阻止運動之力,稱之為摩擦力,其方向恆與運動方向相反。由試驗證明庫侖於1781年歸納出摩擦定律如下:
  1.摩擦力於接觸面的大小無關;
  2.慢速相對滑動下,動摩擦力與速度無關,動摩擦力較最大靜摩擦力略小;
  3.最大摩擦力及動摩擦力與接觸面上正壓力成正比。
  二接觸物體產生相對滑行時之摩擦力稱為動摩擦力。二物體將動未動之臨界狀況時(impeding slippage或impending motion)之摩擦力稱為最大靜摩擦力,平常稱為靜摩擦力。
  庫侖摩擦定律可以下式表之:
  
  此處f 表摩擦力大小,N 表接觸面上正壓力,μ 為摩擦係數,可分為靜摩擦係數μs及動摩擦係數μd兩類,均可由試驗求得。此式僅適用於最大靜摩擦及動摩擦狀況。一般動摩擦係數較最大靜摩擦係數小約25%左右。
  常見材料之靜摩擦係數約為: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摩擦定律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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