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罷馬不畏鞭箠,罷民不畏刑法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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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pí mǎ bù wèi biān chuí , pí mín bù wèi xíng fǎ |
解釋:
已疲困乏力的馬,不怕鞭子打得急;已窮困不堪的人民,不畏懼嚴刑峻法的壓迫。意指為政者,應以仁存心,以民心為取向,切不可一味以嚴法重懲加之於民,當以民眾利益為先。漢.桓寬《鹽鐵論.紹聖》:「梁氏內潰,不能禁峻法不止,故罷馬不畏鞭箠,罷民不畏刑法,雖曾而累之,其亡益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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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罷馬不畏鞭箠,罷民不畏刑法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