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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精神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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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Humanistics Spirit |
作者: | 徐宗林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人文精神的涵義甚為廣泛,約略而言,乃指強調人的價值。依基督教教義的說法,雖然神是至高無上的存在,但是人在宇宙中的地位,確是一神之下,萬物之上,因而人的價值與地位,高過於動植物。其次,人文精神表現在人性的自由與自主上;人是自我的設計者,不必依循一定的自然法則,去展現自我,人比其他自然存在物,享有較多的自由與自主。此外,人文精神顯現在人對自我的信心上;人自覺地認為自我的命運由我為之決定,人不再求助於超自然的力量。人文精神也表露在自我求取完美上;人自信有能力去提升自我,追求完美。因而為了顯彰人文精神,人們可以透過文化、教育,尤其是藝術,來陶冶自我、美化自我。總之,人文精神可以視為人在追求真、善、美、聖境界時的一種表現自我的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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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人文精神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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