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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勒樂(伎)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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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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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Shu Lê Yüeh (Chi) |
作者: | 劉鳳學 |
日期: | 2004年11月 |
出處: | 舞蹈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樂舞種類名。又稱「疏勒伎」。隋朝(西元581∼西元618)大業中,煬帝(西元605∼西元617)制定「九部樂」時,將「疏勒樂」列為一部。唐朝(西元618∼西元907)「十部樂」之一部。疏勒位於今新疆省西部,Kashgar地方。「疏勒樂」起自後魏(西元386∼西元534)平馮氏及通西域,因得其伎。之後該樂逐漸發達。隋朝制定「七部樂」時,並未將其列為一部,直到制定「九部樂」時,始列入,並與其他八部同屬太常寺太樂署管轄。「疏勒樂」樂器有豎箜篌、琵琶、五絃琵琶、橫笛、簫、篳篥、答臘鼓、腰鼓、羯鼓、雞簍鼓等十種。工十二人,舞者二人。歌曲有「亢利死讓樂」、舞曲有「遠服」、解曲有「監曲」。服裝:樂工著皂絲布頭巾、白絲布、錦襟褾。舞者著白襖、錦袖、赤皮靴、赤皮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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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 《隋書.音樂志》、《舊唐書.音樂二》、《通典》、《唐代音樂史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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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疏勒樂(伎)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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