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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技術檔案室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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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蘇敏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科學技術檔案室是檔案室的一種類型,指工廠、礦山、設計院、科學技術研究院(所)等單位設置的一種檔案室,是企業和事業單位集中統一管理科學技術檔案的機構。它是本單位生產技術管理部門之一,也是一些國家科技檔案工作的基層業務機構。科學技術檔案室的職責和功能,主要包括以下兩項: (一)指導、監督和檢查本單位各業務部門科學技術檔案歸檔工作,保證應歸檔的科學技術檔案完整、系統,並按時移交;協助各業務部門確定歸檔的科學技術檔案和科學技術資料的保存價值和保管期限;組織有關人員審查已到保管期限的科學技術檔案,剔除和銷毀不需要繼續保存的科學技術檔案。 (二)制定本單位的科學技術檔案工作制度,並負責監督實施。負責管理本單位的全部科學技術檔案和科學技術資料,保護其安全、防止損毀。負責科學技術檔案的收集、分類、編目、整理、鑒定、保管、統計和排架,並通過編製必要的檢索工具,編印文摘、簡介、圖集、匯編等方式,為本單位的領導決策、處理工作、組織生產、進行科學研究等活動,及時提供針對性信息,同時在確保國家技術祕密的前提下,及時組織科學技術情報交流,為經營決策、技術轉讓、開放技術市場,提供科學技術檔案資料。 各單位科學技術檔案工作,由該單位領導生產、科學研究的負責人或者總工程師分工領導;根據科學技術檔案工作實行按專業統一管理的體制,中央和地方專業主管機關對所屬企業,事業科學技術檔案等工作進行領導;科學技術檔案工作是國家檔案工作的組成部分,所以又受國家檔案局和各級檔案事業管理機關的指導、監督和檢查。 科學技術檔案室是科技單位的信息交流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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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科學技術檔案室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