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實習教師(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楊漢麟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實習教師亦稱「實習生」,通常指的是到中、小學及幼兒園(或同類機構)從事教育和教學實習的高等師範院校及中等師範學校高年級學生。由於大陸地區的高等師範院校及中等師範學校(包括幼兒師範學校)的畢業生,一般分別分配到中學或小學、幼兒園執教,故高師及中師的學生一般分別到畢業後謀職相應的中學或小學、幼兒園實習。實習過程中,實習生在實習學校教師及實習領隊教師(多由實習生原就讀學校有經驗的教師擔任)的具體指導下,進行教育及教學實踐,包括寫教案、試講、在實習學校承擔某門課程部分章節的講授、擔任臨時班主任等。在這一過程中,實習生可綜合運用在原就讀學校所學知識,進而培養、鍛鍊從事教育和教學工作的能力,並加深、鞏固獻身教育的專業思想。教學實習一般安排在最後的一學年進行、實習時間一般在八個星期左右。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實習教師(大陸地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貓頭鷹博士
你喜歡貓頭鷹博士嗎

針對貓頭鷹博士的服務你會給幾顆星呢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