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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法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lǐ fǎ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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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理法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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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lǐ fǎ |
解釋:
1.義理和章法。多指寫作文章。宋.沈括《夢溪筆談.卷一五.藝文》:「觀其字音韻次序,皆有理法,後世殆不以其為燕人也。」《儒林外史》第一三回:「文章總以理法為主,任他風氣變,理法總是不變。」 2.規矩和禮法。《水滸傳》第三三回:「量劉高不才,頗識些理法。」《紅樓夢》第九○回:「那金桂素性為人毫無閨閣理法,況且有時高興,打扮得妖調非常,自以為美,又焉知不是懷著壞心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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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理法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