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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態保育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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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Ecological Conservation |
作者: | 王懋雯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生態保育就是自然生態保育。自然生態為自然環境中,生物與生物、生物與非生物之間,為生存及族群繁衍持續生存的交互作用之系統。此系統若遭受過度之破壞而無法自行回復,則依賴此一生態體系之生物,其生存或族群之繁衍會受到嚴重之威脅,甚至於滅絕。因此,為了人類生存以及為了維持其有穩定性之生態環境,人類必須善用環境資源,合理管理自然生態,此謂自然生態保育,亦稱自然保育。 自然生態保育是基於人類之福祉,其目的如下:(1)保護自然資源並作有計畫之經營利用,為持續經濟繁榮之良方;(2)保有穩定及良好之自然環境,藉以維持維生體系與優美之景觀資源;(3)保存生態環境中物種歧異度,藉以穩定與維持自然生態系之平衡;(4)重視生態保育乃世界文明之潮流,亦屬社會進步之表徵;(5)自然生態保育工作之推動與實施,可增進與世界先進國家之文化交流與溝通。 我國為因應保育生態環境之需要,特頒布後列法令:〔文化資產保存法〕、〔都市法〕、〔國家公園法〕、〔森林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狩獵法〕、〔漁業法〕、〔水汙染防治法〕、〔空氣汙染防治法〕、〔農藥管理法〕、〔野生動物保育法〕。 行政院各部會及臺灣省政府為推行自然保育,研訂各種方案及計畫,現已積極實施者有:(1)內政部:〔臺灣地區自然生態保育方案〕、〔臺灣地區自然環境保護計畫〕;(2)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加強文化資產與觀光事業結合實施計畫〕、〔加強文化建設方案〕;(3)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現階段自然文化景觀及野生動物保育綱領〕;(4)臺灣省政府:〔加強自然生態保育工作五年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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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生態保育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