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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族心理治療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Family Psychotherapy
作者: 鄭玉英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家族心理治療是為有精神病人的家庭進行的治療,要求病人、病人的雙親、健康的手足一同加入治療會談。家族心理治療與家族治療之不同是前者更著眼於病人的症狀減除及病情康復,即全家參與治療,然其主要目的為治療該名病人。
  家族心理治療源起於對精神分裂症(schizophoenia)病人之治療,其所持理念為家庭互動過程引發精神分裂症之病理觀點,以包恩(Murry Bowen)、富拉摩(James Framo)等人為其開創者。
  包恩提出情緒性病患之家庭系統理論,指出精神病之發展機轉中與家庭關係密不可分。他認為分化程度低的男性和女性,處於不成熟心態,結成夫妻時,由於各自未能由原生家庭之黏結性家庭群體(family ego mass)中充分分化成長,以致又會形成一個新的黏結性高的家庭群體,而夫婦雙方因害怕過分黏結有時反而形成一種格外疏離的狀態,以致婚姻關係常在冷漠與爭吵之間徘徊,直到孩子出生形成了一個三人關係,才使關係穩定下來,則這名捲入三角關係的孩子,難有自我、無法獨立。而承受父母所投射的父母自己未解決的問題,以致形成病因。尤其以母親投射自身之未分化部分而與某一名兒子形成共生關係較為多見。包恩發現許多精神分裂者有這樣的家庭背景。
  家庭心理治療不同於個別心理治療之處在於把母子及家人一同治療以助其分化及脫出共生關係,而非分別給病人及母親進行個人心理治療。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家族心理治療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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