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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教員訓練班簡章〕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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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方彤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小學教員訓練班簡章〕是民國二十三年(1934)四月「中華蘇維埃共和國」中央教育人民委員部發布的文件,共五條。 簡章規定:小學教員訓練班在寒暑假開辦;專收現任或將任列寧小學教師為學生;學生文化程度以能看前三年教科書為原則,男女兼收,首先應收工農分子,但忠於蘇維埃的舊知識分子應該接納;訓練班的學習科目以小學管理法及小學五年教科書為主,注重小學教育的實習批評會的工作,並須討論社會教育問題;對小學教員訓練班的學生不收學費,伙食以自備為原則,一切日常用品概由學生自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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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小學教員訓練班簡章〕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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