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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chū nà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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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出納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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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chū nà |
解釋:
1.傳達君王的命令,反映群眾的意見。《書經.舜典》:「命汝作納言,夙夜出納朕命,惟允。」晉.賈謐〈荅賈長淵〉詩:「祗承皇命,出納無違。」 2.財物的收入和支出。明.陳汝元《金蓮記》第七齣:「出納之際,吏緣為姦。」 3.負責管理銀錢收支的職務,或擔任此種職務的人。清.紀昀《閱微草堂筆記.卷一四.槐西雜志四》:「鄰人前世為巨室,君為司出納,因其倚信,侵食其多金。」 4.泛指發出和收進的管理工作。宋.秦觀〈安都〉:「大賈之室,斂散金錢以逐什一之利;出納百貨以收倍稱之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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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出納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臺灣客語辭典
屬性: | 動、名 |
四縣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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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陸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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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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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平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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詔安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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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四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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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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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應華語: | 出納 |
詞條來源: | 教育部臺灣客語辭典_出納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