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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漠視道德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Moral lndifference
作者: 但昭偉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對於道德規範、道德習俗或道德體系中之道德要求相應不理、有意的忽視、甚至背道而馳的現象,稱做「漠視道德」。
  漠視道德的現象常發生於兩種情況:一是社會秩序處於崩潰的狀況,原有的道德約束力量瓦解,許多人為所欲為,不顧及別人的權益,如戰亂、饑荒、疾疫等,使人生出對道德力量的懷疑;二是個人社會化的失敗,不認同社會道德規範,完全以滿足自我欲望為行事及思維之依據,因而譏諷道德,蔑視道德。
  由於道德體系或道德理論不同,對於漠視道德的具體表現也有不同之認定:如在康德(I. Kant, 1724~1804)的道德理論體系之中,不依從無上命今(categorical imperative),把人只當做手段而不當做目的,是漠視道德的具體現象;在英國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的主張下,不遵循「增進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利益」的功利原則是漠視道德的表現;在孔子的倫理體系中,不能恰如其分的表現好個人的社會地位或身分和不能克己復禮的表現即「文化人」的是漠視道德;在莊子的體系中,違逆自然的秩序就是漠視道德。
  在教育中,道德教育的一個消極目標即是在避免個人對道德要求的漠視,主要內容應包括對道德規範的了解與接受和對別人的關懷與尊敬,如對自然的重視以至敬畏,如對人的以己度人。後者尤其重要,因為人在群體生活中,必須仰賴別人,以道德規範約束自己的行為,才能得到別人的幫助,進而維持社會秩序。但在個人主義趨於極端時,因過分自私和私欲無限擴張,而唾棄道德規範。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漠視道德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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