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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條例(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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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何永魁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教育條例是教育法規的形式之一。指由國家權力機關及行政機關所制定或認可的教育方面的規範性法律文件。一般用於規範某一特定教育組織的職責和權力範圍,或為管理某一特定教育方面的事務而制定的規則,亦即為調整特定教育活動中的關係所作出的規定。在大陸地區,有權制定和批准有關教育條例的國家機關包括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國務院、國務院各部委員會和地方國家行政機關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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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教育條例(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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