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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官能(心能)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Faculty
作者: 但昭偉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官能是從事心靈活動歷程的能力,也可視之為心靈的主要能力。
  西方哲學傳統認為心靈是由三項基本官能所組成,就是三項基本的心理能力或心理現象。這三項基本官能是認知(cognition/knowing)、情感(affection/feeling)及意志(volition/willing)。傳統的哲學家認為,人一切的心理現象都是由這三項官能運作的結果。認知官能運作的結果有:感官知覺、記憶、內省(introspection)、直觀(intuition)、推理(inference)及其他能求得知識的心理能力。情感官能運作的結果有:感覺(sensation)、情緒(emotions)、心情(moods)、人格特質(personality traits)及各種情感的表徵。意志官能運作的結果有:動機(motives)、意欲(desires)、決定(decisions/choices)、努力及嘗試等。這一派說法曾有「官能心理學」(Faculty Psychology)之稱。心靈的基本官能有那些,哲學家有不同的見解。如當代英國的哲學家肯尼(A .Kenny)就認為心靈的基本官能只有認知及意志兩部分,情緒並不是心靈的官能。
  過去曾用官能來解釋心靈的運作及心理現象,但目前心理學家及哲學家則認為並不妥當,理由是:第一,用官能來解釋心靈的結構及心理現象並不能幫助我們了解心靈,因為我們之所以認定官能之存在,是依據已觀察到的心理現象反推而得,故以官能來解釋心靈並不能讓我們對心靈有更清楚的認識。第二,有許多的心理現象並不能很清楚的將之歸於三項基本官能之下,如「某甲對某一不幸的事件表示遺憾」這樣的心理活動就包含了認知及情緒兩部分。第三,有許多原來認為分屬三項基本官能的心理活動其實有不同的性質,如透過感官而產生的認知活動和透過內省而產生的認知活動就有極大的不同。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官能(心能)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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