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心理距離說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崔光宙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心理距離說是瑞士出生的英國美學家布羅洛(Edward Bullough, 1880~1934)所提出的美學主張;他在一九一二年〔心理距離作為藝術的因素與美感的原則〕(Psychical Distance as a Factor in Art and an Aesthetic Principle)一篇文章中,提出心理距離說的四個基本概念。
1.距離太過(over distance):即在觀賞者的主觀心理上,將藝術和現實人生相混淆,使人無法超脫現實利害,因感情衝動、情緒激動,無法克制而美感盡失。2.距離不及(under distance):即欣賞者並不理解藝術的內在涵義,或僅止於抽象化或普遍化的認識,以致無法產生切身之情,而將美感對象視為身外之物。3.距離的矛盾(the antinomy of distance):antinomy一字是邏輯用語,即「二律背反」之意。這是指在美感經驗產生時,欣賞者將感情投入對象,使距離盡量縮小,以免「距離不及」;但另一方面又不能任距離消失,以免「距離太過」。故此時欣賞者與對象之間,一方面要有切身的主觀之情,另一方面又要維持非切身的適當距離,如此構成美感經驗上的二律背反。4.距離的可變性(the variability of distance):心理距離是感情參與的程度,是一種主觀的感受,因此會因人和因藝術媒材的種類而有異:(1)心理距離因欣賞者的感受力和藝術修養不同而有異。對藝術感受力強的人,較不易距離不及;而藝術修養高的人,較不易距離太過。  (2)心理距離因藝術媒材的種類不同而有異。綜合藝術如電影、戲劇與現實人生較接近,較易距離太過;純粹藝術如音樂、美術的作品,是由現實中抽離而成,較易距離不及。
  心理距離說強調美感是無過無不及的中庸態度,並注重理智與情感的和諧,與美育所追求的目標一致,當可作為美育實施的理論基礎。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心理距離說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