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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圖書分類法]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宋森
日期: 1995年12月
出處: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圖書分類法]簡稱[人大法],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張照、程德清主編。1952年完成草案,1953年第1版,1954第2版,1955年增訂2版,1957年3版,1957年增訂3版,1962年增訂4版,1982年出第5屆,均由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每版均有較大補正。1992年開始進行修改。[人大法]將圖書知識內容分為總結科學、社會科學、自然科學、綜合圖書4大部分,並擴展為17類:(1)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著作;(2)哲學,辯證唯物主義與歷史唯物主義;(3)社會科學、政治;(4)經濟、政治經濟學與經濟政策;(5)國防、軍事;(6)國家與法、法律;(7)文化、教育;(8)藝術;(9)語言、文字學;(10)文學;(11)歷史、革命史;(12)地理、經濟地理;(13)自然科學;(14)醫藥衛生;(15)工程、技術;(16)農藝、畜牧、水產;(17)綜合參考。採用純阿拉伯數字標記符號。標記制度採用嚴格層累制,當同位類超過10個時,採用雙位數加「.」辦法,衝破了十進制的束縛。附有9個複分表:綜合複分表、中國民族複分表、中國時代複分表、中國地區複分表、蘇聯加盟共和國複分表、國家複分表之一與之二、國際時代複分表、世界地區複分表。並編有一個類目索引。圖書的統一書號就以它的大類號作為分類號。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中國人民大學圖書館圖書分類法]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