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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讓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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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tuī ràng |
解釋:
謙遜辭讓。《莊子.刻意》:「語仁義忠信,恭儉推讓,為修而已矣。」《三國演義》第一三回:「玄德再三謙讓。布曰:『賢弟不必推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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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推讓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沈六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推讓為魏朝劉寔所提倡。認為古時聖王教化天下,以貴讓為旨,在於舉賢才以平息爭競。意為依人之情,都想自己為賢才,所以要知道讓才是賢。理由是如果讓道興起,則賢能之人不必刻意尋求即會出現。如有一職缺,應就眾官中最能讓者而任之。又朝廷中居官受祿的人,如果能相讓,則居住田野的平民,會受到感化,就能興起推賢讓能的風氣。為了國家而讓的人,就是堪任國事的人。天下所共同推舉的人,就是堪任天下大事的人。推舉與謙讓的風氣形成後,賢能的人才與不肖分子,就有明顯的區別,這種道理能通行於天下,就能形成清議,全國人就能隨之而化。孔子說:「上興讓,則下不爭。」推讓之道興,則賢能之人得到推舉;有競爭心的人,會逐漸改變競爭心為謙讓心。所以中國自古便以謙讓為一種美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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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推讓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