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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世代的權利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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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The Rights of Future Generations |
日期: | 2002年2月 |
出處: | 環境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從人的角度來看,人作為人都有其存在價值,有其應有的基本權益,能夠過有尊嚴的生活,未來世代的人也是人,因此我們必須顧及下一代的福祉,不可以耗盡所有可用的資源。這裏有三個主要的問題: (1)未來世代尚不存在,權益何在? (2)未來世代尚不存在,而他們的存在依賴於這一代的所作所為。就算未來世代有其權益,那麼權益屬於誰? (3)我們現在的所作所為的後果會隨著時間減弱其影響力,如果這樣,我們對遙遠的未來世代的人的影響力其實是微乎其微的。我們能對他們負什麼責任呢?首先注意,在思考未來世代時,重點並不是在於哪一個人應有哪些權益,而是要從群體的角度來看。例如,我們現在要造一座橋,我們所要考慮的不只是「實際上有哪些人會使用這座橋」這個問題,而是要將所有可能會走過這座橋的人都納入考慮的範圍內。 其次,如何去推測未來世代所應有的基本權利是根據我們現在日常生活中所必須使用的資源來看,我們不應耗盡所有維持基本需求所需要使用的資源,尤其是可再生資源。我們應當讓可再生資源能延續下去,以供下一代使用。至少對於可再生資源,我們能夠對下一代負責,就盡到我們這一代使可再生的資源得以代代相傳的責任,也就對遙遠的未來世代的人盡責,這責任並不會因為我們對遙遠未來世代的人的影響是微乎其微而免除。至少在有關可再生的資源問題上,我們這一代對遙遠未來世代的人的責任可以轉化成我們對下一代的代間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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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未來世代的權利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