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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動作技能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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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Fundamental Motor Skills |
作者: | 陳長益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從嬰幼兒期到成人期,人類終其一生的動作能力發展,皆不外乎包含移動的(locomotive)、操作的(manipulative)、和穩定的(stable)動作能力之發展。若從發展的階段來看,胎嬰期(出生前五個月到一歲)屬反射行為期(reflexive behavior),嬰兒期(零歲到二歲)屬初步動作能力期(rudimentary movement abilities),兒童早期(二歲到七歲)屬基本動作能力期(fundamental movement abilities),兒童中期(七成到十歲)屬一般動作能力期(general movement abilities),兒童晚期(十一歲到十三歲)屬特定動作能力期(specific movement abilities),青少年和成人期(十四歲以上)屬特定化動作能力期(specialized movement abilities)。 從移動的能力來看,基本動作技能包含二類活動,一類是單項的活動,包括步行、跑步、原地跳、跨跳和飛跳;另一類是結合的活動,包括疾馳、滑行、輕跳和攀登。 從操作的能力來看,基本動作技能包合二類活動:一類是推進的活動,包括投擲、踢、撐頂、撞擊、截擊、彈跳和滾動;另一類是吸收的活動,包括捕捉和阻擋。 從穩定的能力來看,基本動作技能包括二類活動:一類是軸心的活動,包括彎身、伸展、扭轉、翻轉和旋轉;另一類是靜態與動態的姿勢,包括直立的平衡、倒立的平衡、翻滾、起跑、停步、閃避和浮動。 多年以來,吾人認為兒童的動作技能發展會隨著成熟的過程而發展完成,事實上卻不盡然。成熟的因素固然扮演重要的角色,適時地幫助兒童發展基本動作技能,使其具備熟練的經驗,亦是發展動作能力過程中所不可或缺的。基本動作技能照理應在兒童早期即發展完成,但由於諸多因素,造成兒童的動作能力發展有落後的現象,導致即使到了青少年期的體育活動,仍舊要做基本動作技能的補救教學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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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基本動作技能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