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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前教育(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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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Preservice Education |
作者: | 方彤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職前教育在大陸地區,分廣、狹義二方面。從廣義上講,指首次就業前的文化基礎教育和職業技術教育的總稱;主要機構有普通中小學校、各級各類職業技術學校、普通高等學校和一些短期培訓班。從狹義上講,對從業人員首次就業前的職業技術教育和各種短期職業技術培訓。國民政府時期,我國的職前教育主要借鑒美國的模式,發展的水準較低。一九四九年後,文化基礎教育有了一定的發展,但職業技術教育比較薄弱。文化大革命前曾試行兩種證書制度和兩種勞動制度,隨後即被取消,大批中等專業學校、技術學校和職業學校被停辦。單一化的普通教育與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相脫節,直接影響勞動生產率的提高。一九八六年國家教育委員會等部門聯合召開全國職業技術教育工作會議,強調進一步加強職業技術教育。從而逐步確立了普通教育與職業技術教育並重,全日制學校與半工半讀學校、業餘學校並舉,國家辦學與業務部門,廠礦企業、社會辦學並舉的方針,大力發展職業技術教育。 發展職業技術教育的主要途徑有五個方面:一是改革普通高中課程,逐步增設職業(技術)課程,學習科目由學生自選;二是將部分普通高中改辦為職業(技術)學校、職業中學和農業中學;三是各行各業舉辦職業(技術)學校,辦學形式靈活多樣;四是積極發展和辦好技工學校;五是努力辦好中等專業學校。通過職前培訓的畢業生,經文化和技術考核,合格者發給畢業文憑。普通中學學生學習職業(技術)課程成績合格者,在畢業文憑上予以註明。接受職前教育的畢業生可由勞動部門推薦,經用人單位考核,按專業專用的原則擇優錄用。農村職業(技術)學校、農業中學畢業生,社隊在安排技術管理人員時擇優錄用。今後,國家在勞動用工上將逐步實施「先培訓、後就業」的制度,以提高職工的素質,適應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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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職前教育(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