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社會參與免稅額 - 教育百科
社 | |
會 | |
參 | |
與 | |
免 | |
稅 | |
額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Tax Exemption Through Social Participation |
日期: | 2002年2月 |
出處: | 環境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環保免稅額鼓勵個人、家庭甚至社區民眾實施垃圾分類、再生利用、垃圾減量有成效者,認養各種公共財,如河段、公園等而善盡環境管理之責者,環保示範社區或鄉鎮居民,甚至補償因受污染之害的居民等。交通改善免稅額可用來鼓勵參與共乘制的民眾,捨自用小客車就大眾運輸系統及捨摩托車改用自行車之民眾,以及協助交通指揮之義務人員等。公共建設免稅額乃是為了消除NIMBY(不要在我家後院)現象,可用來提供給變電所、核電廠、核廢場、垃圾焚化爐、北二高、捷運系統等影響圈內的居民。而節約能源免稅額則鼓勵用電量比基準年減少一定百分比的用戶們,裝置太陽能相關產品,運用其他軟性能源,以及汽電共生使用者等。總之,社會參與免稅額是一種誘因,可用來減低政府與民眾間的疏離感,而同時動員「游離的社會力」使其匯流入建設性的方向,創造一個永續發展的春天。 |
|
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社會參與免稅額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