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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律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jì lǜ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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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紀律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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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jì lǜ |
解釋:
綱紀規章。《左傳.桓公二年》:「百官於是乎戒懼,而不敢易紀律。」《三國演義》第一五回:「原來太史慈所招軍大半是山野之民,不諳紀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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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紀律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Discipline |
作者: | 沈六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紀律是人之所以為人應遵守的一切行為規範;舉凡法律、規約、道德習俗,不論成文的或不成文的,剛性或柔性的,凡是大眾認可的行為規範,都可稱為紀律。因此,不能產生社會約制力的紀律,可能是一種不良或悖理的法律或道德習俗,缺乏約制人群行為的功能,就應及早修改或廢棄。 懲罰是為了維持或強化紀律,亦即為了加強社會約制力或控制力而設,所以在紀律中懲罰是必要條件。就理論上而言,無紀律的存在則無施行懲罰的必要,亦即沒有其先在要件。可是有紀律亦不必時時動用懲罰,如大家皆循規蹈矩,沒有人觸犯綱紀,或行為者是因不可抗拒的原因而犯過,懲罰便不是必須的。 訂紀律應兼採所能考慮到的合理的觀點;尤其團體成員的意見與意願,若能獲得適當的考慮及尊重,則成員對紀律的遵守便能出諸自由意志,不會產生被壓制的感覺,紀律的功能才能充分的發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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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紀律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