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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教育主事(日本)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謝文全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日本社會教育主事為地方教育行政機關所設置的社會教育專業性職員,對社會教育之實施作專門性與技術性之指導與建議。
  依日本〔社會教育法〕規定,都道府縣及市町村教育委員會之事務局置社會教育主事,對實施社會教育者給予專門及技術性的建議與指導,但不得命令與監督。據此可知,社會教育主事為社會教育的視導或輔導人員。
  社會教育主事由教育長提名,薦請各該都道府縣或市町村教育委員會任命。社會教育主事必須具備有下列資格之一:
  1.在大學肄業兩年以上修完六十二學分以上,或高等專門學校畢業任社會主事補三年以上,或曾在政府機關及社會教育相關團體從事文部大臣所認定的社會工作三年以上,而且曾在受文部大臣委託之大學或其他教育機構修完社會主事講習之課程。
  2.持有教職員普通免許狀,且任文部大臣所認定之有關教育職位五年以上,又修畢文部大臣委託之大學或其他教育機構辦理的社會教育主事講習課程。
  3.大學肄業兩年以上修得六十二學分以上,且在大學修滿文部省規定社會教育相關科目之學分,並曾任社會教育主事補一年以上。
  4.修完文部大臣所委託之大學或其他教育機構所辦理的社會教育主事講習課程,經都道府縣教育委員會認定為對有關社會教育之專門事項有相當於前三項規定之教養者。
  都道府縣及市町村教育委員會事務局並置有「社會教育主事補」協助社會教育主事執行其職務,故社會教育主事補是社會教育主事的助理。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社會教育主事(日本)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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