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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部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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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shǐ bù |
解釋:
中國古代將圖書分成經、史、子、集(甲、乙、丙、丁)四個大類,其中第二大類為「史部」。凡記事的書,如正史、編年史、紀事本末、別史、雜史、傳記以及地理、時令、職官、政書等均屬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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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史部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周彥文 |
日期: | 1995年12月 |
出處: | 圖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史部為中國圖書分類四分法中的一個部名,它通常都排在四分法中的第2位,分類載錄各種具史料價值的書籍。 漢代時史部尚未出現,當時的史書如〔太史公書〕,或早期的史書如〔戰國策〕、〔國語〕等,〔漢書藝文志〕均將之放在六藝略的春秋類中。晉代荀勖作〔中經新簿〕,首創四分法,以甲、乙、丙、丁為四部名稱,將史記、舊事、皇覽簿、雜事諸書入丙部,諸史書才出現獨立自成一部的趨勢。至東晉時李充作〔晉元帝四部書目〕,將〔中經新簿〕乙、丙2部的內容互換,史書自成一部的情勢和在四部中的次第才趨穩固。可惜這兩部書目均未傳世,詳細內容不得而知。 史部真正完成,是在〔隋書經籍志〕。該志採取四分法,史部排在第2位,下分13類:正史、古史、雜史、霸史、起居注、舊事、職官、儀注、刑法、雜傳、地理、譜系、簿錄。這是以後一千餘年史部的基礎類別,後代除了陸續新創出時令、詔令奏議、史評、史學、史鈔紀事本末等類別外,其他各書目的史部大抵都不離〔隋書經籍志〕史部的架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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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史部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