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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芬納學校(義大利)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Ravenna School(Italy)
作者: 方永泉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拉芬納學校為西元九世紀至十一世紀間義大利最富盛名的〔羅馬法〕(Roman Law)學校。拉芬納學校與帕維亞(Pavia)學校同是象徵義大利境內重視法學傳統的教育代表,不過自從波隆納大學(Bologna University)成立後,原有之學術地位遂為波隆納大學所取代。
  古羅馬帝國的社會與政治制度,雖然歷經了種種改變,但是在義大利卻從未完全消失過,特別是在義大利北部的城市中,〔羅馬法〕的傳統似乎自古代起就保持得很完整,而成為城市行政管理及公市間私人關係的法治基礎。許多城市中的居民甚而宣稱〔羅馬法〕才是他們的「個人法」(personal law),與鄉間所奉行的〔倫巴第法〕(Lombard Law)或〔法蘭克法〕(Frankish Law)有所不同。在此同時,〔羅馬法〕的研習與教學工作,大部分是由拉芬納、帕維亞及羅馬等地的世俗神職人員(secular clergy)來進行,只有少部分的世俗人士才能獲得法律教學的職位。因此,〔羅馬法〕傳統在早期時的保存與教學工作,其實主要是在波隆納以外的義大利北部城市進行的。雖然如此,最終成為義大利最大的學校及第一所法學大學的所在地卻是波隆納。波隆納學校興起的原因至今仍無確切答案,不過可能與政治環境及地理背景有關。在政治環境方面,當教皇及日耳曼皇帝之間產生爭端,而波及帕維亞與拉芬納時,許多教師與學生開始離開帕維亞與拉芬納,來到波隆納定居,這可能使得波隆納的學術研究有所起色。而地理背景則可能更為重要,由於波隆納位於從義大利北部至中部之主要道路的輻輳點,對於吸收學生有很大的幫助。基於前述種種因素,再加上名師艾爾納留(Irnerius, 1071~1137)的執教,波隆納大學因而取代了拉芬納等校,成為日後義大利法學研究的重鎮。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拉芬納學校(義大利)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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