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墨義 - 教育百科
ˋ
ˋ
  • 漢語拼音 mò yì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漢語拼音: mò yì
解釋:
唐朝明經科考試,規定考生以筆墨作答,闡述義理,稱為「墨義」。《宋史.卷一五五.選舉志》:「自唐以來,所謂明經,不過帖書、墨義,觀其記誦而已。」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墨義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周愚文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墨義為唐、宋科舉考試的方式之一,即由應試舉子以書寫對答經義;若以口試行之,則稱為口義。據[新唐書‧選舉志]載,凡明經先帖文,然後口試,經問大義十條,答時務策三道,亦分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四等為及格。玄宗後,停試口義,復試墨義十道,須通過六條始為合格。
  宋初仍因唐法,據[宋史‧選舉志],凡進士,試詩、賦、論各一首,策五道,帖[論語]十帖,對[春秋]或[禮記]墨義十條。至於諸科帖經、墨義則為主要方式,如九經科,帖書一百二十帖,對墨義六十條。由於帖書、墨義,只能觀士子記誦,故宋賤明經科。直至仁宗慶曆四年(1044),進行學校科舉改革,始罷帖經、墨義(參見「慶曆學制而革」)。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墨義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貓頭鷹博士
你喜歡貓頭鷹博士嗎

針對貓頭鷹博士的服務你會給幾顆星呢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