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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義 - 教育百科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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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mò yì |
解釋:
唐朝明經科考試,規定考生以筆墨作答,闡述義理,稱為「墨義」。《宋史.卷一五五.選舉志》:「自唐以來,所謂明經,不過帖書、墨義,觀其記誦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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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墨義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周愚文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墨義為唐、宋科舉考試的方式之一,即由應試舉子以書寫對答經義;若以口試行之,則稱為口義。據[新唐書‧選舉志]載,凡明經先帖文,然後口試,經問大義十條,答時務策三道,亦分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四等為及格。玄宗後,停試口義,復試墨義十道,須通過六條始為合格。 宋初仍因唐法,據[宋史‧選舉志],凡進士,試詩、賦、論各一首,策五道,帖[論語]十帖,對[春秋]或[禮記]墨義十條。至於諸科帖經、墨義則為主要方式,如九經科,帖書一百二十帖,對墨義六十條。由於帖書、墨義,只能觀士子記誦,故宋賤明經科。直至仁宗慶曆四年(1044),進行學校科舉改革,始罷帖經、墨義(參見「慶曆學制而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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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墨義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