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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宮舞蹈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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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Labyrinthine Dances |
作者: | 高麗娟 |
日期: | 2004年11月 |
出處: | 舞蹈辭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舞名。始於十一世紀。法國沙爾特(Chartres)大教堂地板建有迷宮設施,穿越約四十英呎長。人們常牽著手蜿蜒出入。此教堂迷宮肇始於諾索斯(Knossos)的迷宮,人們把米諾陶(Minotaur)半人半牛的怪物喻表為撒旦;而英雄忒修斯(Theseus)則為道成肉生、戰勝撒旦、拯救世人的基督。領舞者引導眾男女信徒,相互手牽手,隨著迷宮彎道蜿蜒進入中心點,再引導眾人蜿蜒而出,表示得到救贖。復活節期,另有修士跳的迷宮舞蹈,本來是在奧沙(Auxerre)、理姆斯(Rheims)、廬昂(Rouen)、森斯(Sens)、納磅(Narbonne)等地的大教堂舉行,但後來漸漸傳遍全法國。此舞的特徵在於投擲一種球(pelota; pilota),當某位修士接到由教長投擲出來的球時,其他修士則配合整個復活節慶活動步調,以吟詠的單調方式出聲,吟道:「歌頌巴士卡的犧牲者。」然後,接到球之修士以左手執球,並且配合吟頌的節奏起舞,其餘的修士們則手牽手遶著迷宮進行合唱舞蹈〔見Choral Dancing〕。同時,教長輪序交出或擲出球,以進行整個活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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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照: Doug Adames & Diane Apostoles Cappadona《Dance as Religious Studies》1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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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迷宮舞蹈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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