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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育(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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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意仁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大陸地區教育工作者認為美育即審美教育或美感教育,指通過實施教育活動,培養和提高人們對自然、對社會以及對文學藝術的鑑賞能力和創造能力,使被培養者有正確的美學觀點、高尚的審美情操和豐富的生活情趣。美育是全面教育的一個組成部分,在大陸的教育方針中明確規定:「要使受教育者在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等方面得到全面發展。」 在大陸中、小學美育的主要內容是:組織學生觀察和讚賞壯麗河山的自然美,引導學生體驗社會生活的充實美,感受勞動創造財富的豪邁美,以及透過聲、像、語言、文字欣賞音樂、美術、文學的創造美,促使學生能將欣賞美與創造美結合起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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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美育(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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