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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淪陷區教育設施方案〕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楊洲松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民國二十六年(1937)對日抗戰全面爆發之後,國民政府鑑於陷入戰區及敵人後方之廣大民眾與青年的教育不可一日或斷,遂於民國二十七年第三七三次行政院會議,通過教育部訂定之〔淪陷區教育設施方案〕,以作為戰區教育的指導方針。方案規定於各戰區內設置教育督導員,推進當地普通教育及社會教育,以非常教育之方式訓練青年及民眾,使正常教育仍得延續,而抗戰力量得以增強。
  關於上項工作人員之遴派,係由教育部審慎選擇,前於指派之前予以必要之嚴密訓練,而各督導員之工作方針,除由教育部依據〔淪陷區教育設施方案〕編印〔如何作戰區督導員〕手冊,作更進一步之具體指示外,又根據上項方案,分別詳擬具體實施之各種辦法,規定調查、組織、訓練、獎勵、救濟等各項目,積極進行;另各督導員之工作報告,其項目與時間亦有詳盡規定,由部切實考核。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淪陷區教育設施方案〕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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