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倫理人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Ethischer Mensch, Ethical Man
作者: 詹棟樑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德國哲學家哈特曼(Nikolai Hartmann, 1882~1950)對於人的形象有獨特的看法,他認為倫理的建立為人的理想,所以他使用了一個名詞—倫理人,來代表這個理想。「倫理人」是一種理念上的人,而非具體的人,是以價值的觀點為出發點,最後在探求生命價值的完滿。因此「倫理人」是價值的負荷者(即最高價值的攜帶者,即承擔最高價值),在世界裡是創造者,謀求意義豐富(人生意義)與價值豐富(生命價值)。因此人具有理性的本性,在教育方面是喚醒人重視自己的價值。
  哈特曼認為人的存在必須透過道德價值的承受,並發揮道德價值的作用。也就是說人存在於世界上,他是成為由倫理所指導的人,他具有存在的高級意義,有了存在的高級意義,生活才會完滿。
  人具有認識的能力,而認識是把握存在的思想,因此,存在先於認識。由認識而產生的知識是有價值的,所以由研究所獲得的知識,在價值倫理學(value ethics)的範圍中是最有意義的。哈特曼於一九二六年出版[倫理學](Ethik),在價值哲學的王國裡,占有重要的地位。在其著作中認為知識的分析不能免除;規範是來自價值本身的價值內涵。因此知識與道德是存在的必要關聯,而價值與價值之間也是有先天的關聯。
  哈特曼的價值理論,肯定了人的存在有各種的價值,促使人去實踐價值。而且人實踐價值,也必須追求倫理價值,使人成為有倫理道德的人,在人格上很完整,沒有道德缺陷,這種理想就是倫理人的理想。在追求倫理人的理想時,過程中所遭遇到的倫理問題,應該以倫理學的觀點來作決定,尤其在取捨時要以價值的高低來作決定或判斷。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倫理人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