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教育百科logo

::: 光敏反應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Photo-Allergic Reaction
日期: 2002年2月
出處: 環境科學大辭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為光敏作用(photo-sensitization)之一種,是由於光照射而發生之反應。光敏作用有兩種意義:1.藉光敏劑幫助才能發生之光化作用。例如二氧化碳和水,藉葉綠素之幫助,才能在可見光中合成碳水化合物;2.光敏作用是皮膚致敏作用之一種特殊形式。光敏物質單獨接觸皮膚無毒性作用,須經特定波長光線照射後,才會引起局部或全身毒性作用。通常有光變態反應和光毒反應兩種;前者是免疫反應,而後者則否。光變態反應之特徵為:通常初次接觸後經日光照射不發生反應(不發病),致敏後經5~14天或更長之時間,再次接觸光照於24小時內發病。光毒反應則發生在與光敏物質接觸並受到光照之部位,日光照射後數小時內發病。光敏試驗可用來檢測外來化合物之光敏作用。光敏作用之機制是因光敏物質中含有某些化學物質經光能作用後會轉變成光半抗原(photohepten),然後與受體結合成完全光抗原(complete photoantigen),而引起皮膚炎。其作用特性顯示受體體質對結果影響甚大。主要之光敏物質有:煤焦瀝青、苯荓恩酮等,應小心勿接觸皮膚。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光敏反應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回到頁面頂端圖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