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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條陳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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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áo chén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tiáo chén
解釋:
1.分條陳述。《漢書.卷七五.眭兩夏侯京翼李傳.李尋》:「夫變異之,各應象而至,臣謹條陳所聞。」《清史稿.卷一二六.河渠志一》:「鐵保等條陳修防各事,惟於原議高堰石坦坡,未曾籌及蓄清刷黃,專在固守高堰,實得全河關鍵,以柔制剛,其法最善。」
2.原指條奏天子之呈文,後泛稱分條陳述意見之呈文。清.孔尚任《桃花扇》第二九齣:「准了禮部尚書錢謙益的條陳,要亟正文體,以光新治。」《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六回:「那苟觀察前兩年上了一條陳給制臺,是講理財的政法。」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條陳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