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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黜陟幽明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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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ù zhì yōu míng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注音:
漢語拼音: chù zhì yōu míng
解釋:
罷免愚昧的昏官,晉升賢良的好官。《書經.舜典》:「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漢.曹操〈度關山〉詩:「黜陟幽明,黎庶繁息。」
資料來源: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黜陟幽明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傅元龍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黜陟幽明一辭出自〔尚書‧舜典〕;依據經文所載,帝堯年邁,命舜全權處理國家大事,舜攝政二十八年後,堯去世了,百姓如喪考妣似的悲痛,三年喪期過後,舜正式繼承帝位,在廟中祭告,並與四方諸侯君長、共謀天下大事,分封官職。
  舜任命了十二個州牧,以治理地方,鞏固國本;以禹為司空,綜理百官的事務;棄為農官,以播種百穀;契為司徒,以敬敷五教;皐陶為刑官,以防民為惡;以垂掌百工技藝,以益掌山林川澤,以伯夷掌禮制,以夔掌典樂,以龍作納言。舜在封官任職之後並勉勵他們,要勤於政務,為民謀福祉。
  虞舜時代,政績卓著;一方面由於舜能繼承堯之治國理念,摒除私慾,以天下為公,選賢與能,適才適用,另一方面當時舜建立了考核制度,經文上說:「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庶績咸熙。」即是每隔三年,舜巡察各地,考察百官之政績,經過三次考察之後,依據成績作一番人事調整,其原則就是「黜陟幽明」。「黜」是貶降,「陟」是升遷,「幽」指昏庸的官吏,「明」指賢能的官吏,也就是罷黜昏庸的官員,進陞賢能的官員。考核制度公正無私,賞罰嚴明,可促使百官勤於政事而不敢懈怠,而舜每三年考評一次,考評三次,時間長達九年,盡職的官員有足夠展現才能的機會,不稱職的官員也可確定其不能勝任。與今天的人事制度比較,這在三千多年前的制度,已經很合理,而且很有效。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黜陟幽明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