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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忽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注音: | |
漢語拼音: | shū hū |
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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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疏忽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關連字詞
相似詞: | 大意、忽略 |
相反詞: | 留神、留意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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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
漢語拼音: | shū hū |
解釋:
做事不周密。如:「疏忽職守」、「疏忽課業」。《紅樓夢》第五五回:「眾媳婦們方慢慢的一個一個的安分回事,不敢如先前輕慢疏忽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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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疏忽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Negligence |
作者: | 賈馥茗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疏忽」意指應注意而未注意,以致造成對別人或自己不應該有的傷害。「應注意」是指在特定事件中,法律定有應行注意的事項;或是在某種情境中,普通人可以做到的預防傷害的行動。依法而言,預防是合理的需要注意,應該預先防範可能發生的傷害,然而卻未曾計過這種可能性,即算是疏忽。這種疏忽指直接有關的行動者本身;另一種疏忽是指派一個「粗心大意的人」,熟知其有疏忽的習性,卻仍命其擔任須謹慎執行的任務,以致在執行中疏忽而造成傷害,此時指派者仍不免有疏忽的責任。 學校在施行教育的過程中,同時負有保護學生安全的責任,除須注意學校環境安全及設備的安全性而外,更應該預防學生在活動中可能受到的傷害。預防是在未發生之前應做的措施,往往因缺乏經驗而思慮不周,甚至主觀的以為不會發生而成為疏忽,有關環境、設備等是行政人員的責任;學生行動,尤其和教學活動有關的,是教師的責任,故而行政人員和教師都要事前周密的考慮、審慎的防範,除了本身應該注意的以外;並應教導學生,培養「自衛」的警覺性和安全維護的能力;將維護安全和勇敢兩種概念畫分清楚,以免學生因好奇嘗試或鹵莽的動作而造成傷害。此外,父母或監護人對兒童安全的維護,亦常發生疏忽而造成傷害,在法律上亦須負刑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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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疏忽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教育部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
音讀: |
soo-h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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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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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義詞: | 周密 |
詞條來源: | 教育部臺灣台語常用詞辭典_疏忽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