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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 - 教育百科
教育部國語小字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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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小字典_擅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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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 | shà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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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本_擅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
《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為歷史語言辭典,主要記錄語言使用歷程,適用對象為語文研究者。若您是為小學、國中、高中(職)的學習或教學,建議您優先使用《國語小字典》或《國語辭典簡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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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語拼音: | shàn |
解釋:
[動] 1.專斷、獨行、包攬。《韓非子.孤憤》:「當塗之人擅事要,則外內為之用矣。」《漢書.卷四.文帝紀》:「夫以呂太后之嚴,立諸呂為三王,擅權專制。」 2.據有。《戰國策.秦策三》:「且昔者中山之地,方五百里,趙獨擅之。」 3.精於、善於。如:「擅長」、「擅繪畫」、「不擅言談」。 [副] 一味以自己的意思行事。如:「擅離職守」。《商君書.定分》:「有擅發禁室印,及入禁室視禁法令,及禁剟一字以上,罪皆死不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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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_擅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 」釋出 |
教育部異體字字典
1. 專斷、獨行。《漢書.卷四.文帝紀》:「夫以呂太后之嚴,立諸呂為三王,擅權專制。」《韓非子.孤憤》:「當塗之人擅事要,則外內為之用矣。」 2. 據有。《戰國策.秦策三》:「且昔者中山之地,方五百里,趙獨擅之。」《史記.卷一二九.貨殖列傳》:「巴寡婦清,其先得丹穴,而擅其利數世,家亦不訾。」 3. 專精、善於。如:「不擅言談」。南朝梁.劉勰《文心雕龍.諸子》:「情辨以澤,文子擅其能;辭約而精,尹文得其要。」《明史.卷二八九.忠義列傳一.王禕》:「明年修元史,命禕與濂為總裁。禕史事擅長,裁煩剔穢,力任筆削。」 4. 任意。如:「擅離職守」、「擅自」。《商君書.定分》:「有擅發禁室印,及入禁室視禁法令,及禁剟一字以上,罪皆死不赦。」《三國演義》第一四回:「令軍士一百人守把玄德宅門,諸人不許擅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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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音: | ㄕㄢˋ |
資料來源: | 教育部異體字字典_擅 |
授權資訊: | 創用CC-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臺灣3.0版授權條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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