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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代諸司儒學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方志華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儒學為明代各司所設立的地方學校。明代的地方行政機構,相當於省級的稱為司,每一相當於省級之地方設三司:承宣布政使司管行政,按察使司管司法,都指揮使司(簡稱都司)管軍事,三司平行,互不隸屬。而湖廣、川、滇、黔、甘肅等少數民族地區,則設置由其本民族首領充任的官職,武職稱宣慰司、宣撫司、安撫司等,統稱土司。另外尚有直隸於中央的行都司,也是軍事機構。各都司、土司皆可設地方學校。明太祖洪武二年(1369),詔天下府州縣皆立學;洪武十七年,始置遼東都司儒學,以教武臣子弟,學內設教授一人,訓導二人。洪武二十三年始置北平行都司儒學;河東設都轉運司儒學。其後宣慰、安撫等土司,俱設儒學。這些軍事行政單位為武臣子弟所設之學校,及邊疆少數民族行政區為少數民族所設之地方學校,加上普通地方行政府州縣所設立之學校,形成了明代地方學校之盛。〔明史〕謂:「迄明,天下府州縣衛所,皆建儒學,教官四千二百餘員,弟子無算,教養之法備矣。……蓋無地而不設之學,無人而不納之教……此明代學校之盛,唐、宋以來所不及也。」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明代諸司儒學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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