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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心理成熟測驗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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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California Test of Mental Maturity, CTMM |
作者: | 葉重新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加州心理成熟測驗」原由蘇利文(Elizabeth T. Sullivan)、克拉克(W.W. Clark)以及泰格斯(E.W. Tiegs)三人於一九三六年編製而成的;由美國加州測驗局(California Test Bureau)出版,屬於多因素普通智力測驗。一九五七年修訂過一次,計有十二個分測驗,分為六種水準,包括的年級與年齡範圍,從兒童到成人。一九六三年修訂一九五七年版,成為加州簡式心理成熟測驗(California shortform test of mental maturity),將原來十二個分測驗,縮減成七個分測驗,包括八個水準,即:水準零(幼稚園至小學1年級上學期)、水準一(1至3年級)、水準一H(3至4年級)、水準二(4至6年級)、水準二H(6至7年級)、水準三(6至9年級)、水準四(9至12年級)、水準五(12至16年級與成人)。 該測驗的內容包括七個分測驗,其中測驗一至測驗四為非語文部分;測驗五至測驗七為語文部分,兩部分共計六十題。七個分測驗歸納成邏輯推理、數目推理、語文概念,及記憶等四個因素。全部測驗時間約一小時。 我國學者馬傳鎮、路君約二氏,於民國七十二年(1983),依據一九六三年加州簡式水準二,修訂成為加州心理成熟測驗第二種,適用於小學四至六年級學生,測驗內容包括:非語文測驗、算術測驗、語文測驗等三部分,計有七個分測驗。 國立臺灣大學心理學系於民國六十六年(1977),依據一九六三年簡式加州心理成熟測驗水準四與水準五,以及一九五一年版全式加州心理成熟測驗部分題目,再加一小部分由研究者自行編製,修訂成為加州心理成熟測驗第五種,適用於國民中學三年級學生至成人。測驗內容分為非語文測驗、算術測驗、語文測驗等三部分,計有七個分測驗,全部測驗時間大約一小時。記分方式採T分數、百分等級和離差智商(M=l00, SD=16),並且建立常模。由上述可知,加州心理成熟測驗屬於適用於多年齡層的團體智力測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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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加州心理成熟測驗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