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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化訓導計畫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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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Individualized Discipline Plan, IDP |
作者: | 沈六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個別化訓導計畫」是教師基於對自己擔任教師任務的信念、價值觀、自己的人格特質,而建立或設計適合教室的訓導計畫。教師可能不喜歡任何一種訓導模式,或嘗試過許多種訓導模式,但是沒有一種訓導模式對他的教室合適,可以使他成功地處理其學生的各種行為,建立良好的教室紀律;或者沒有一種訓導模式適合他的價值觀、信念、人格特質或教室情境。因此教師必須設計或創造屬於自己的訓導模式,規劃適合自己的訓導計畫,此謂之個別化訓導計畫。 一項個別化訓導計畫建立於教師自己的理論基礎上,指行為,知道在偏差行為發生之前,如何表現他的獨特作風。如此教師可以揭開偏差行為的奧祕,了解偏差行為的原因,排除偏差行為的因素,使學生的偏差行為成為正常的行為。 教師個人的訓導理論從教師本人了解教師任務對學生的行為開始,也從人了解他希望使用多少程度的力量來處理偏差行為的學生。這種行為可以依據教師行為連續而得,也可歸類為從「關心—傾聽」、「遭遇—默契」,或「規則—獎懲」的觀點而產生。教師通常都會表現出受這三種導向(orientations)的行為。「關心—傾聽」行為給予學生最大力量,而給予教師最小的力量;「遭遇—默契」行為共享平等的師生力量;「規則—獎懲」行為給予教師最大的力量,而給予學生最小的力量。每一位教師自己希望對他的學生使用多少力量都有一個出發點,這個出發點需要一項理論,其困難來自當教師慣用的成功的行為,對特殊的學生或特殊的學生群體無效時,當教師平日使用得很順手的技巧無法產生作用時,教師就陷入困境。這時教師就必須嘗試使用新行為去應付偏差行為的學生。為了產生或使用新行為,教師就需要運用自己的訓導理論,設計或建立個別化訓導計畫,在實際應用方面,教師可以預先想像考慮教師使用多少行為力量的三項出發點,以建立或設計教師自己的個別化訓導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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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個別化訓導計畫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