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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的原則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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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Emancipational Principle, Emanzipierendes Prinzip |
作者: | 詹棟樑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德國哲學家黑格爾(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 1770~1831)首先提出「解放」的概念。到了馬克斯(Karl Marx)時,將其轉用到社會與政治裡來,於是「解放」成為在不同團體中所具有的政治口號。但是在一般的基本意義中,「解放」就是「放任」的意思。 教育學中有「解放教育學」,主張開放;稍早是德國法蘭克福學派(Frankfurt School)在倡導,現在則是人文科學的教育學學派年輕的學者在倡導。所謂「解放教育學」的觀點是:不採取對學生嚴格的要求,使學生的能力能自由的發展而慢慢地成熟,尤其是以學生的意識能獲得啟蒙為優先。其教育過程以建立人的圖像為前提,不含政治色彩。 解放教育學之能夠建構完成,基於下列三個基礎:(1)教育學和批判理論關係的建立;(2)建立解放的理念;(3)以提供教育問題做為出發點。 教育的解放原則如下:(1)教育方法應用的初步——自我教育;(2)教育方法應用的進行——興趣;(3)教育方法應用的實際——溝通;(4)教育方法應用的行動——教學;(5)教育方法應用的理想——教學與課程的結合。 解放的教育方法在民主開放的社會裡,採用教育自由發展的原則,發揮個人潛力。這些原則的特色是:要求學生在自由的氣氛下,作「有組織的學習」,以興趣為主,並著重教育價值與教育目標。此外,解放的原則,也被稱為「放任的原則」。這種原則的前提是認定人具有「道德的本質」,有責任的概念。教育就是要解除各種束縛,讓受教者的能力與道德本質發展出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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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解放的原則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