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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因論 - 教育百科
多 | |
因 | |
論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Multiple-Factor Theory |
作者: | 李坤崇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桑代克(E.L. Thorndike)認為智力不是一種普通能力,而是由社會的(social)、具體的(concrete)、抽象的(abstract)能力所構成的。他的主張以其多年研究心得為基礎,而非依據因素分析結果。雖然如此,桑代克可能是第一個提出「多因論」的心理學家。基爾福(J.P. Guilford)於一九五九年提出的「智力結構論」(structure-intellect theory)係以因素分析結果為基礎。基爾福主張人類智力係複雜心理或思維的表現,他以下列三個向度來區分人類的心理能力: 1.思考內容(content):引起思維的材料,決定思維內容。思維內容包括視覺、聽覺、符號、語意、行動等五種。 2.思考運作(operation):進行思維心理活動,決定思維的運作。思維運作包括認知、記憶、擴散思考、聚斂思考、評價等五種。 3.思考結果(product):整理思維運作的結果,獲得思維的產物。思考結果包括單元、類別、關係、系統、轉換、應用等六種。 多因論在智力理論所扮演的角色,是理論家而非實踐者。此理論對智力層次理論(hierarchical theory)頗具啟發性,但實際應用此理論編製量表者並不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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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多因論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