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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重辨別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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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英文: | Multiple Discrimination |
作者: | 陳啟勳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美國教育心理學家蓋聶(R. Gagné)將人類經由練習或經驗產生的學習分為八類:訊號學習、刺激反應聯結學習、連鎖作用、語文聯結、多重辨別、概念學習、原則學習以及解決問題。此八種方式間具有層次及先後的區別:低層次的容易學習,而且是高層次學習的基礎,因此高層次的學習較為複雜。多重辨別是指學習者要能針對幾種不同的刺激,分別做出不同而適當的辨別反應。例如學生要能根據色澤、斑點、翅膀結構等來辨別各種蝴蝶的差異所在。所以多重辨別學習是學生學習分類工作所需的基礎能力。教師在培養學生的多重辨別能力時,要適當運用增強與消弱的技巧。當學生辨別正確時,就立即給予正增強;當學生辨認錯誤時,則隨時予以消弱。如此方能針對不同的刺激,做不同的正確反應,亦即方能學會多重辨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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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多重辨別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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