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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職業補習教育(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楊漢麟
日期: 2000年12月
出處: 教育大辭書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職業補習教育為旨在使人們在職業技術知識及技能方面得到補償(或補救)的一種職業教育。其對象通常為僅有普通教育基礎,缺乏一技之長而欲從業者;或已在職而知識技能不足而需補充者。
  光緒二十九年(1904)清政府頒布〔奏定學堂章程〕,規定設立「實業補習學堂」,民國二年(1913)改稱「實業補習學校」,七年(1918)又改稱「職業補習學校」,其宗旨為社會在職人員或準備就業人員提供職業補習。中華職業教育社於民國六年(1917)成立後,成為倡導職業教育的先鋒;十年(1921)該社舉辦附設工商補習學校,廣招工人、學徒入學。在該社及其他一些機構的推動下,上海於民國二○年代一度掀起職業補習教育的熱潮,產生各種類型的職業補習教育。民國二十二年(1933)及三十三年(1944),國民政府先後頒布〔職業補習學校規程〕及〔補習學校法〕,使得職業補習教育有章可循。一九四九年後,在中國大陸,兼掃盲、傳授文化知識、職業技術教育及政治理論教育等任務於一身的各類成人學校(多為業餘學校)紛紛興辦,並取代、承擔(或部分承擔)了原職業補習學校之任務及功能。中華職業教育社亦改為以推廣業餘教育為主。一九八○年代中期後,中國大陸的職業教育發展迅速,職業教育的形式亦增多。社會上不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乃至私人,紛紛舉辦或恢復各種類型(全日制、業餘制、平日制、函授等)及各種內容的職業補習教育。各類職業補習學校對入學者年齡及文化程度不作硬性規定,修業期限長短不等,上課時間安排比較靈活,一般實行單科獨進,學成為止。(參見「中華職業教育社」)
資料來源: 國家教育研究院_職業補習教育(大陸地區)
授權資訊: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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