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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會考試驗計畫(大陸地區) - 教育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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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徐輝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中學會考試驗計畫」指中國大陸某些省、市根據國家教育行政部門的政策試行的普通中學文化課畢業水平考試計畫;主要在高中階段試行,試行較早的地區有上海市和浙江省。 一九八三年八月十日,教育部在其發布的[關於進一步提高普通中學教育質量的幾點意見]中指出,中學畢業考試要和中學及高等學校升學考試分開進行,有條件的地方可按基本教材命題,試行初中和高中畢業會考。此後,上海市率先於一九八五年開始進行高中畢業會考試驗,浙江省於一九八八年開始進行高中畢業會考試驗。一九九○年高中畢業會考試驗計畫擴大到海南、雲南、湖南、河南、貴州和湖北等省。 一九八九年七月二十六日,國家教育委員會發布[關於試行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制度的意見],認為上海市和浙江省試行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制度,並在此基礎上改革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及其錄取辦法,有利於普通高中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提高教學質量,有利於普通高等學校選拔優秀新生。此文件指出,普通高中畢業會考是國家認可的省級普通高中文化課畢業水平考試。它與高等學校招生選拔考試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質。 一九九○年八月二十日,國家教育委員會發布[關於在普通高中實行畢業會考制度的意見],決定從一九九○年起,國家用二年左右的時間有計畫地在全國逐步實行普通高中畢業會考制度;會考採取考試和考查兩種方式。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政治、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考查項目為:勞動技術課和物理、化學、生物的實驗操作。考試和考查一律在本學科教學結束後進行,學完一門考一門。考試科目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統一命題、統一組織考試、統一評閱試卷、統一統計、分析和報告成績。考查項目由縣級教育部門根據統一吋會考標準進行命題並組織考試。會考試題要求難易適度,分量適中,使按照教學堅持正常學習的學生,一般都能達到會考要求的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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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中學會考試驗計畫(大陸地區)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貓頭鷹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