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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術 - 教育百科
師 | |
術 |
國家教育研究院辭書
基本資料
作者: | 俞懿嫻 |
日期: | 2000年12月 |
出處: | 教育大辭書 |
辭書內容
名詞解釋: 師術即為人師長的標準與條件,見於〔荀子.致士篇〕說:「師術有四,而博習不與焉。尊嚴而憚,可以為師;耆艾而信,可以為師;誦說而不陵不犯,可以為師;知微而論,可以為師。故師術有四,而博習不與焉。」意思是說為師之道有四,但是博學多聞,傳授知識的,卻不足以為人師。四種師術首先為師者必須人格高尚有尊嚴,令人敬憚;其次耆(年六十)艾(年五十)年長,為人誠信,也是為人師的條件;第三必須能講論學說,謹守本分,不凌下犯上;最後必須能見微知著,善於推理論事。 荀子的這番說法,與〔禮記.學記〕中所說:「記問之學,不足以為人師」不謀而合。教育不只在於傳授知識與技能,更要能變化受教者的氣質,養成其道德人格。身教重於言教,師嚴然後道尊的嚴,在於為師者嚴以律己,使自己合乎為師的標準。身為人師必須得到學生發自內心的尊敬,一言一行足以為學生的楷模,講學論道,以道理為原則,不危言聳聽,不顛倒黑白;且有遠見,有卓識,能洞見機先,才能發揮教育的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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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 國家教育研究院_師術 |
授權資訊: | 資料採「 創用CC-姓名標示- 禁止改作 臺灣3.0版授權條款」釋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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